关于做好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
《关于做好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内教外函【2022】4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读《通知》内容和项目介绍,结合以下要求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
一、将《通知》转发到在职在编优秀中青年教师、科研骨干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指导他们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并做好项目的组织、推荐和申报工作。
二、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时间和申报程序组织本学院、本单位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并审核和报送申请材料。
1.即日起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推荐及申报材料。
2.被推荐人于2022年5月1日-5月12日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参照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98)专栏进行网上报名。
3.各推荐学院/单位需要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做出评价。该推荐意见是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各推荐学院/单位务必针对申请人实际情况认真填写。
4.无论外语是否达标都必须提供真实的可反映申请人本人外语水平的材料。
5.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之前向我处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材料。
联系人:道日娜
联系电话:0471-4973202
附件:《关于做好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内教外函【2022】43号)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4月20日
关于做好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pdf